近日,施秉縣人民法院牛大場人民法庭聯合施秉縣林業(yè)局、施秉縣司法局牛大場司法所,成功化解一起林權糾紛。
據了解,李某與馬某林地相鄰,今年年初,馬某將部分林地承包給他人進行砍伐(已辦砍伐許可證),李某認為所砍伐的山林部分系自家山林,雙方由此產生糾紛,經多次調解未果李某便到牛大場法庭起訴。接到案件后,法庭與鎮(zhèn)司法所共同組織雙方進行調解。調解現場雙方均拿出林權證,認為所砍伐林地屬自家林權范圍內。
為避免糾紛進入行政確權和行政訴訟程序增加當事人的維權成本,法庭決定邀請林業(yè)局技術人員與爭議雙方當事人到案涉山林進行現場實地勘查,共同梳理爭議地范圍以及確定被砍伐山林權屬。經過勘查,被砍伐的林地屬于馬某林權證范圍,李某隨后向法院申請撤訴,一起林權糾紛圓滿化解。
農村山林土地、宅基地糾紛的處理關系到往往涉及村民切身利益,近年來,施秉縣人民法院積極探索“多調聯動、多元共治”矛盾糾紛化解機制,對涉及山林土地等糾紛,通過加強與司法行政、人民調解、基層調解聯合,多方溝通協(xié)調,注重訴前化解涉山林土地權屬等爭議,從源頭上防止相關糾紛向行政訴訟演化,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