裝修婚房被水淹,責任誰承擔?
裝修新房給孩子辦婚事,可謂是雙喜臨門,可湖北省棗陽市的肖先生卻高興不起來。原來,新房裝修好了還未入住,卻因樓上管道被堵,造成返水,致精心裝修的婚房被淹了,而樓上業(yè)主又相互推卸責任。那么,房屋漏水的損失到底應該由誰來賠呢?近日,湖北省棗陽市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因房屋漏水引起的財產(chǎn)損害賠償糾紛案,該案經(jīng)調解,原本針鋒相對的當事人握手言和,案結事了。
樓上返水,裝修房屋被水淹
肖先生今年61歲,系一名退休教師。前些年,他在棗陽市某學校教書時,購買了一套單元房。2023年7月,考慮到兒子將要結婚,肖先生請裝修公司對該房進行裝修。完工后,因屋內味道較大,肖家打算晾上一段時間再入住。
“肖大哥,你們家門口有水流出,過來看看?!?024年1月3日,四樓租賃戶袁某攜孩子返校時,發(fā)現(xiàn)所租房屋樓道及二樓、三樓門口都有水,隨即告知二樓業(yè)主。
這棟樓一共四層,肖先生家在二樓,胡某住三樓,王某住四樓。胡某跟隨兒子長期居住在襄陽市區(qū),王某也把房子租賃給了學生家長袁某。
肖先生趕到家里一看,原本裝修好的新家一片狼藉,墻面、屋頂大面積浸水,地面大量積水。見此情景,肖先生心痛不已,立馬打電話報警。
派出所接到報警電話后,安排人員趕到現(xiàn)場查看,確認是三樓廁所返水所致。后經(jīng)疏通,發(fā)現(xiàn)堵塞部位在二樓與三樓廁所排污管之間,堵塞物有水泥塊、便紙等未溶解物。
初步了解情況后,民警經(jīng)協(xié)調無果,建議肖先生走訴訟程序解決。
1月22日,肖先生拿到鑒定機構出具的定損意見后,找到樓上業(yè)主交涉,但溝通過程中,各方互相推諉。無奈之下,肖先生一紙訴狀將胡某、王某訴至棗陽法院,要求被告賠償損失23220元,評估鑒定費1150元,共計24370元。
調解未果,實地勘驗漏水源
受理案件后,承辦法官張家政考慮到雙方為鄰里關系,案情雖然簡單,但是如果一判了之,不僅會增加當事人的訴訟成本,也不利于今后鄰里相處,甚至會進一步激化矛盾。為此,9月25日,法官組織雙方進行調解。
“法官,你看我家被水泡成什么樣了,吊頂生銹,墻面發(fā)霉、脫落,這房子不維修,娃子結婚就沒房住了?!毙は壬蟮箍嗨?,向法官展示房屋受損的圖片。
“我們家里一直沒有人居住,水電也早就斷了,可我家也遭水災了,我的損失誰賠?”三樓業(yè)主胡某回應道。
四樓業(yè)主王某認為,自己的房子已經(jīng)租出去了,是袁某在使用。事發(fā)后,袁某搬離了,這事跟自己沒有關系,故拒絕賠償損失。
雙方爭論不下,調解一時之間陷入了僵局。但承辦法官并沒有為此感到氣餒,他認為雙方當事人爭議的焦點就在于確認漏水責任主體是誰。只要找準了矛盾根源所在,調解也就有了突破口。
為進一步查明房屋漏水原因,承辦法官決定去現(xiàn)場一探究竟。
經(jīng)實地勘驗,肖家房屋被水泡過的痕跡依然清晰可見??彬炦€顯示,該棟樓頂雨污管道未分流,樓頂管道口沒有篦子,枯枝樹葉、廢棄電線散落在管道口,加上事發(fā)前幾天樓頂進行了維修,天降小雨,堵塞原因及水的來源可能來源于四樓或者樓頂。
在雙方當事人的見證下,法官現(xiàn)場一一核實關鍵證據(jù),拍照取證并做好現(xiàn)場勘驗筆錄,將每一個環(huán)節(jié)都做到細致入微,為案件的后續(xù)審理打下了堅實的基礎。
根據(jù)勘驗了解的情況,某學校和四樓租戶袁某與本案處理有利害關系,法庭遂根據(jù)當事人的申請,依法追加為共同被告。
公開審理,釋法明理晰責任
考慮到房屋漏水引發(fā)的矛盾糾紛在各小區(qū)、家屬院較為多見,為審理一案、教育一片,在查勘現(xiàn)場后,承辦法官決定對該案依法公開開庭審理,并邀請人大代表、政協(xié)委員參加旁聽。
“現(xiàn)在開庭!”10月25日,隨著法槌敲響,這起案件在七方人民法庭準時開庭審理。
“我家裝修的新房被水泡了,需要拆了重新裝,都是鄰居,我也不多要,就按鑒定機構出具的定損意見給予賠償就好。”肖先生向法庭提交了房屋受損評估報告。
“從2022年12月至出事當天,我的房子一直無人居住,下水道堵塞不是我們造成的。追根尋源,應該是樓上的責任,與我們沒有關系。”胡某表示。
“胡某是三樓房屋所有人及管理人,對該房屋有管理維修義務,水是從他家滲下去的,原告起訴四樓業(yè)主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(jù),請求法庭駁回?!蓖跄痴裾裼性~。
“元旦放假,我?guī)Ш⒆踊乩霞伊耍瑳]有用水。另外,學校在維修房頂時,我曾建議施工人員把零散砂石料清理干凈,他們不聽。讓我賠償說不過去吧!”四樓租賃戶袁某感到很委屈。
“家屬院樓頂維修本不是學校的責任,為了給老師搞福利,學校對樓頂進行了部分維修。學校做了好事,不能賴上學校?!蹦硨W校負責人表示。
庭審中,原、被告各方圍繞爭議焦點舉證、質證、發(fā)表辯論意見。隨后,法官根據(jù)庭審查明的事實,歸納了爭議焦點,分析了各方責任。
由于各方意見不一,當庭未能達成調解協(xié)議。但聽了法官的一番分析后,各方?jīng)]有了之前的劍拔弩張,態(tài)度有所緩和,紛紛表示同意調解,但需要回去和家人商量,需要向校領導匯報。
多元調解,鄰里積怨終化解
“遠親不如近鄰,鄰里相處貴在和諧。你們雙方各退一步,大家還是好鄰居!”
“作為業(yè)主,對樓頂和污水管道的管理,你們都有責任。勿將異物倒入下水管道,保持管道暢通,共同營造舒適生活環(huán)境?!?/p>
“四樓作為唯一的使用人,無法排除因使用衛(wèi)生間不當造成的堵塞?!?/p>
“學校作為管理方,沒有組織好業(yè)主們管理好樓頂,對樓頂維修后管理未盡到責任,對雨污未分流有責任。”
為化解各方矛盾,11月13日,承辦法官聯(lián)合當?shù)氐娜舜蟠?、政協(xié)委員和駐庭調解員等力量參與調解,通過講事實講案例的方式,將法理與情理相融合,引導各方將心比心、換位思考。
“我同意調解意見?!?/p>
“我也同意?!?/p>
經(jīng)過幾輪“面對面”“背對背”的調解、勸說,最終各方當事人漸漸放下心中芥蒂,達成調解協(xié)議,因為原告肖某對樓頂和污水管道同樣負有管理責任,應承擔20%責任,本案被告王某和袁某共同賠償30%,胡某賠償20%,某學校賠償30%,鄰里糾紛得到解決。不久前,肖某收到了全部賠償款。
“困擾了我大半年的‘心病’,終于解決了!謝謝法官,謝謝調解員。”近日,肖先生收到全部賠償款后,將一面上書“公正廉潔秉公辦案、心系百姓情牽萬家”的錦旗送到七方法庭,再三表示感謝。
觀察思考
守望相助,共建和諧家園
和諧的鄰里關系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基石?!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第二百八十八條規(guī)定,不動產(chǎn)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(chǎn)、方便生活、團結互助、公平合理的原則,正確處理相鄰關系。換言之,相鄰權是對所有權的一種限制,要求不動產(chǎn)所有權人在行使權利時尊重、保障或者不妨礙相鄰權人的合法權益。如果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,根據(jù)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規(guī)定,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,應當承擔侵權責任。依照法律規(guī)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,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,應當承擔侵權責任。
本案中,造成肖先生房屋受損的原因,系建筑垃圾、便紙等未溶解物堵塞廁所排水管道導致返水所致。某學校作為房屋的設計方和建設方,對雨污未分流有責任,對樓頂維修管護疏于管理,無法排除管道堵塞的責任,應當承擔主要責任;四樓業(yè)主對房屋具有管理義務,不得因出租而排除該義務。袁某作為該樓棟用水和排污的唯一使用人,無法排除污水管道堵塞的責任,應當承擔事故主要責任;而二樓、三樓業(yè)主雖然沒有入住,但對樓頂和污水管道同樣負有管理責任,應當承擔一定的責任。
法官提醒,多層住宅用戶要正確合理使用公共設施,切勿在下水管道扔撒如方便袋、鞋襪、煙頭、磚瓦石塊等不可溶解的雜物,避免損害公共設施而造成侵權責任糾紛。在遇到相鄰權糾紛時,盡量通過友好協(xié)商解決,讓“六尺巷”的美談在當代社會繼續(xù)踐行,這樣我們的鄰里關系才能更加和諧、更加美好。